五名IT“高手”制贩网游“外挂”
广东首例非法“外挂”网游案开庭,被告请求从轻发落
张某某等5名IT界“高手”采取反编译的手段,非法编写《QQ幻想》“外挂”软件,并逐步形成“一条龙”的规模化体系牟取非法利益,涉嫌侵犯腾讯公司著作权被公诉机关指控。昨天,南山法院副院长黄长营担纲审判长主持审理,案件经过近6小时的激烈交锋完成了全部程序,将择期作出宣判。据悉,非法“外挂”网络游戏是一类新型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国内尚不多见,在广东省尚属首例。
被告多为IT从业人员
昨天上午9时30分,这起非法“外挂”网络游戏案在南山法院第一审判庭如期开庭。该案的审理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十余家媒体记者到庭旁听。受害单位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部分员工及被告人家属也坐在旁听席上。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涉案的5名被告人分别来自北京、上海、贵阳、合肥和深圳,多为IT领域从业人员,年龄最大的32岁,最小的才刚满20岁,其中一人还是计算机专业的在校大学生。
非法“外挂”侵犯著作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4月,被告人韩某未经腾讯公司许可,针对《QQ幻想》网络游戏软件,采取反编译的手段,非法编写“外挂”软件并提供给被告人张某等人共同对“外挂”软件进行后续开发和运营。同年11月19日,该“外挂”软件正式在网络公开发布并开始收费,共非法获利3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编写“外挂”软件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本案主犯;被告人刘某、何某、齐某、韩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本案从犯。
最后陈述请求从轻发落
“以前因为法律观念淡薄,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处,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最后陈述时,张某某等5名被告纷纷向法庭表示了忏悔之意。
5名被告人的律师也向法庭表示,5名被告人都是IT领域专业人才,以前从未有过犯罪前科,因一念之差才失足走到这一步,着实令人惋惜,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让他们用自己的知识重新回馈社会。
案情回放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了一款名为《QQ幻想》的网络游戏软件。并于2005年6月30日在国家版权局以《QQ幻想软件V1.0》的名称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电子出版号。2005年4月,韩某未经腾讯公司许可,针对《QQ幻想》网络游戏软件,采用反编译的方法,破解了该软件加解密模块的算法,编写出《QQ幻想助理》“外挂”软件。同年5月,韩某在明知张某某要将《QQ幻想助理》“外挂”软件用于公开发布收费的情况下,将该软件的源代码提供给张某某。期间,张某某购置了4台服务器,某托管在中国铁通集团天津分公司,并先后找到刘某、齐某、何某,共同对“外挂”进行运营。
2005年11月19日《QQ幻想助理》“外挂”软件在张某某私设的“失地工作室”网站正式公开发布并收费。张某某以每张包月电子充值卡人民币7.5元的价格交由何某代理销售,何以每张包月电子充值卡人民币10元的价格批发销售给其他游戏卡销售商。至案发,何某共计销售电子充值卡31000张,得款人民币310000元,何某获利58000元,其余252000元(含《绝代助理》、《仙境助理》充值金额共8106元)汇入张某某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张某某按比例分给韩某5000元,刘某10888元,齐某70400元,支付了4台服务器主机的托管费9276元,余款由张某某支配使用。经鉴定,《QQ幻想》软件与《QQ幻想助理》“外挂”软件分别对应的四个加密、解密模块的指令程序相同程度在96%以上,构成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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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外挂”
“外挂”是一种模拟键盘和鼠标运动的程序,可以实现自动产生游戏动作、修改游戏网络数据包以及修改游戏内存数据等功能。在网络游戏中,它专指各种作弊程序。
由于“外挂”破坏了网络游戏的公平性,使用外挂的玩家可以得到非正常的游戏利益,从而打击正常玩家的游戏积极性,缩短了游戏时间,造成网络游戏运营商收入减少,导致大量玩家流失,直接威胁网络游戏的生存,甚至导致网络游戏运营商倒闭。随着网络游戏的日趋流行,“外挂”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地下产业,其程序的制作、流通逐步走向了体系化、规模化。
由于网络游戏外挂的出现和恶性循环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2003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信息产业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